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3页(295字)

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为某一项商事活动而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协议或是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请求解决的一种法律行为。提出仲裁申请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或是仲裁条款,而且完全是出予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不受任何第三者的干涉。仲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起,即提交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条第1项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2)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申诉人的要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4)申诉人或申诉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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