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地利一般商业广告限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7页(213字)

奥地利对广告刊播内容、时间、次数和形式上的限制性条例,其目的是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条例规定,在电视和电台播放商业广告时,除特殊允许外,每日每档节目前或后,不得播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类型产品或服务性广告,并规定在每年的2-5月和9-11月期间,每个产品的广告播放数每月不得超过七次。另规定,各媒体一律不得刊播“健康声明”类广告,借用患者名义来提高名声,扩大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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