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中国家开展技术转让的研究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94页(428字)

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由伦敦经济学院等英国大学的教授执笔,于1972年起草成功的一个国际文件。

共由三个部份构成,即技术转让的形式与问题,技术转让的项目分析及技术转让合同谈判与各国主管机关。文件的目的是探讨与建厂的工程承包、成套设备进口等一起进行的技术转让问题,但也总结了一些目前许可证贸易中仍采用的一些习惯作法。

其主要内容有:(1)许可证合同最重要的问题是供方所提供的技术与受方所支付的金额问题;(2)供方应在技术的完整性、可靠性、技术所有权的合法性、工业产权的有效性等方面向受方提供保证;(3)许可证合同的履行实际上以履行地法为准,而专有技术合同的履行则主要依靠当事人间合同条款的保证;(4)受方必须警惕供方在合同中规定限制性条款;(5)介绍了一些国家的政府管理和控制技术进出口的制度,特别是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一方以投资形式提供技术的一些规范。该文件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引进合同的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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