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斯法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2页(1022字)

【生卒】:1881—1966年

【介绍】:

瑞士心理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哲学人类学的着名代表人物之一。1881年4月13日生于瑞士的克罗依茨林根,祖父和父亲都是着名的医生、精神病治疗学家。他先后在瑞士的朗沙讷大学、德国的海德堡大学、瑞士的苏黎世大学学习,1907年在苏黎世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1910年起担任班勒哇精神病院(这是由他祖父在克罗依茨林根创办的)院长,直至1956年退休。1966年2月5日逝世于克罗依茨林根。除了医学和心理学理论背景外,他的哲学理论背景主要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他试图用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的方法研究精神心理紊乱,研究与精神病案有关的生命史和生命作用,研究整个精神病治疗学领域。针对海德格尔的“在世(界)之在”概念,他提出了“超世(界)之在”这个概念,等同于“爱”。他创立了“精神病学存在分析”学说,并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人的存在、价值、发展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颇有见地的哲学观点。在他的研究中,努力贯彻一种“无预设原理”,要求研究者抛弃任何先定的原则和假设,仅根据被研究对象的经历来理解被研究对象的精神世界。他认为,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他自己的、总的意义域中,它构成了个人的世界图景,包括个人的时、空指向,个人与他自身肉体生活的联系,个人与他人的联系,个人的思维方式,个人的恐惧与欲求等等,每个人都不可能在他的意义域之外去理解一个“纯粹事实”。宾斯法格并不认为他的学说和方法可以代替其他的心理学学说和方法。他认为,在科学研究中,各种学说和方法都是相互补充的。现象学方法可以使我们得到最真实的原始资料,现象学——存在主义可以使我们对个人生活有一个动态的理解。当我们认为有必要改变和控制现象时,自然科学方法则是一种最有效的工具。

主要着作有:《一般心理学问题引论》(1922)、《梦的理解与说明中的变化——从希腊到当代》(1928)、《论观念流逝》(1933)、《人的存在的基本形式和认识》(1942)、《论现象学的人类学》(1947)、《讲演和论文选集》(第一卷,1947,第二卷,1955)、《失败的存在的三种形式》(1956)、《纪念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956)、《精神分裂症》(1957)、《精神病中的人》(1957)、《忧郁与躁狂》(1960)、《对现象学和存在分析研究的特殊贡献》(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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