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徙的事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03页(353字)

英国哲学家弗·培根的方法论术语。它指的是要查究的某种性质原来不存在而产生了,或原来存在而消失了的事例。培根指出,这种事例能帮助我们理解该性质所依赖的条件,从而能有力地帮助我们排除混乱和错误,引导我们发现该性质的“形式”即规律性。它还能指导我们的实验。例如,玻璃和水本来都是透明的,但把玻璃砸得粉碎或把水搅拌起来,它们就成了白色而不透明的了。因此,培根说,很明显,白只是由于玻璃和水分裂为细小部分并有空气进入而引起的,因为此外没有什么变化。而空气也是透明的,由此我们知道,同属透明但程度有别的两种物体,当它们的微小部分掺和在一起时,通过光线的不均匀的折射,就产生出白色来。这个事例对于发现白的“形式”是很重要的。雪的融化使白消失趋于透明,也是这种移徙的事例。

上一篇:《遗书》 下一篇:以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