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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锻炼原则与方法

书籍:骨伤科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医古籍出版社《骨伤科手册》第140页(1673字)

功能锻炼是治疗骨折、脱位的一项重要措施。中西医结合疗法,在“固定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下,固定是从肢体能活动的目标出发,而活动又以不影响骨折部的固定为限度。坚强有效的固定是肢体能够活动的基础,而合理的活动是加强固定的必要条件,活动不但能保持住骨折端在整复后的位置,同时对于骨折断端的残余成角及侧方移位,还可以在固定中逐渐得到矫正。因此,功能活动不仅是骨折治疗的目的,而且是骨折治疗的重要手段。从骨折整复固定后,即开始功能锻炼,并贯穿于整个治疗过程中。

一、功能锻炼的原则

1.功能锻炼必须以保持骨折对位,促进骨折愈合为前提。功能锻炼是一种有选择、有节制的活动,应按照骨折的具体情况加以分析,有利于骨折愈合的活动(使骨折断端紧密相连、互相嵌插)应加以鼓励,对骨折愈合不利的活动(使骨折断端旋转、成角、分离)须加控制。

2.功能锻炼必须以恢复和增加肢体的固有生理功能为中心。下肢的固有生理功能为负重,因此下肢骨折在功能锻炼时,要做踝关节背伸、股四头肌收缩。其目的就在于早期准备恢复肢体负重能力。上肢固有生理功能为握拳拿物,因此上肢练功时要紧握拳头,只有这样才能维持骨折断端稳定,恢复其固有生理功能。

3.功能锻炼应从整复固定后开始,贯穿全部治疗过程。按骨折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次数由少至多,动作由简到繁,用力由小到大,负重由轻到重,逐步发展,直至功能恢复。

4.功能锻炼既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又要充分发挥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医患密切配合,使患者掌握正确的练功术式,就会取得骨折愈合与功能恢复同时并进的效果。

二、功能锻炼的形式和步骤

第一阶段:伤后1~2周,局部疼痛,肢端肿胀,骨折断端不稳定,开放的软组织损伤需要修复。练功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肿胀消退,防止肌肉萎缩,预防关节粘连。练功的主要形式是肌肉收缩锻炼,具体方式依上下肢而异。上肢有握拳、吊臂、提肩等。而握拳是上肢活动的基本动作。握拳时一定要用力,使手指能完全伸直和屈曲。只有紧紧握拳,上肢肌肉才能用上力,骨折断端即可相对稳定,也才能做吊臂、提肩等动作。下肢有踝关节的背伸、股四头肌收缩锻炼,使整个下肢肌肉用力,而后放松,除足踝部骨折可做患肢抬高活动外,经过整复的胫腓骨、股骨干骨折,只能在枕垫及支架上作肌肉收缩活动。

第二阶段:伤后3~4周,局部疼痛消失,肿胀消退,一般性软组织已修复,骨折断端也初步稳定,有了纤维组织粘连,骨痂也开始出现。除继续更有力地肌肉收缩锻炼外,只要病人肌肉有力,骨折部不疼,上肢病人能握紧拳头,即可做一些自动性关节伸屈活动,先由单一关节开始而后发展到多关节协同锻炼。下肢病人在踝关节背伸或患肢抬高活动时,足不发颤,就可开始扶拐步行,牵引病人可通过全身自动活动来带动患肢的关节活动。

第三阶段:伤后5~7周,局部软组织已恢复正常,肌肉坚强有力,骨痂接近成熟,骨折断端已相当稳定。可在夹板保护下,增加练功的次数及范围,不致发生骨折移位。除不利于骨折愈合某一方向的关节活动仍需要限制外,其他方向的关节活动在病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活动的次数及范围都可以加大。合并牵引的病人,解除牵引后,扶拐负重,直至临床愈合,解除外固定为止。

第四阶段:伤后7~10周,骨折已达临床愈合标准,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外固定都已解除,在固定期间所控制的某一方向不利活动,也应开始锻炼恢复期功能。功能活动恢复后,即可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工作中局部功能将得到全面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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