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446页(197字)
东晋、南北朝时。兵士及其家属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入军户后,子孙世代为兵,社会地位低下,与奴婢相近,非经放免,不得脱军籍。《宋书·孝武帝纪》大明二年诏:“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北魏军户,或以俘虏充当。其北方六镇戍防兵士,又称府户。明代卫所军士,其子孙均入军户,世袭为兵。清代屯卫兵丁及充配为军者随配子孙,至配所后所生子孙,亦称军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