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445页(374字)

①古代以军为军队最大编制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五旅为师,五师为军”。郑玄《注》:“军,万二千五百人”。春秋时齐、晋、鲁、吴等国皆设上、中、下三军,楚国设左、中、右三军。其后晋、吴等国曾扩至五军、六军,士卒人数多寡不一。战国后军仍为军队编制单位。②宋代行政区划名。隋代驻军长官带军职衔名之州或郡始通称为军,军始有行政区性质。唐代于设兵戍守处大者置“军”,小者称“守捉”、“镇”、“戍”,类似军事管制区。安史之乱后,内地亦设军。五代初,设军、监用于军事,不辖县,隶属于州、府。宋代于沿边或冲要之地设军,为正式行政区。有两种:其一与府、州同级,隶属于路,可辖县,长官由京官带原衔充任,称知某军;其二与县同级,隶属于州、府,由知县兼军使。元代于边远地区设有4军,相当于下州。明代行政区划废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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