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之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21页(543字)

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罪名杀大将军蓝玉,株连15,000余人。蓝玉,定远人,常遇春之妻弟。骁勇善战,屡立战功。1387年(洪武二十年)以征虏左副将军随大将军冯胜征纳哈出,“纳哈出降之,并降其众十余万”。因功,即军中拜大将军。1388年(洪武二十一年),率师15万击蒙古,直抵捕儿海。北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仅以数十骑逃遁。蓝玉进封凉国公。常遇春、徐达死后,蓝玉进封大将,总揽征伐,功高骄恣,多行不法。朱元璋初意拟封蓝玉为梁国公,后因其素行,降封凉国公。自此,蓝玉常怀怨望,不甘居傅友德、冯胜之下,举止自专。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发蓝玉谋反,被逮下狱。连坐被族诛者,15,000余人。此案几将开国功臣和军中勇武之士屠戮殆尽。据载,死于蓝玉一案的主要人物,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东平侯韩勋、会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徽先伯桑敬以及都督黄辂、汤泉等。“公侯宿将,殆无余类”。明廷又将蓝案编入《逆臣录》,以儆后来。朱元璋通过胡蓝两狱,得以乾纲独运,加强了专制集权,政治道义上则暴露出专制暴君的狭隘虚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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