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69页(596字)

民族学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根据对民族含义的不同理解,广义民族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氏族、部落、民族等各种人群共同体。狭义的民族学只研究民族形成及发展的规律。民族学的分支学科比较多。研究民族发展共同规律的叫理论民族学;研究一个民族发展规律的叫民族志。此外,还有以不同民族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民族文学、民族心理学、民俗学等。

从15世纪起,大批欧洲资产阶级冒险家、商人、传教士和学者相继到美洲、非洲、大洋洲开辟新的活动场所。他们从不同角度记述和描绘了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留下许多文章与资料。为更好地推行殖民主义政策,殖民当局组织了对这些民族的调查与研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以原始民族为考察对象,以“史前社会”为研究中心的资产阶级民族学。19世纪,资产阶级民族学理论有了很大的发展。达尔文、泰勒、巴斯贤、摩尔根等人创立了新的理论体系,推动了民族学研究的发展。在中国,蔡元培首先使用“民族学”这个术语,并倡导开展民族学研究,于1928年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内设立民族学组,产生了我国第一批民族学研究人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国内各民族社会、历史、语言的调查研究。强调以列主义为指导思想,应用科学方法,探索实现民族平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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