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71页(719字)

中国旧称“回教”、“回回教”、“清真教”、“天方教”。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麦加人穆罕默德所创立的一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伊斯兰”一词,为阿拉伯文ISlām的音译,意即顺从。伊斯兰教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阿拉伯半岛各部落要求改变东西传统商路改道后日益加剧的社会经济衰落状况和实现政治统一的愿望。创教初期,未能立即取代半岛的多神信仰。传教第十三年(622年),穆罕默德被迫迁往麦地那,在当地一些部落的支持下,继续传教,组织武装,建立政教合一的宗教公社,才从组织上、制度上和军事上保证了对多神教的胜利。7世纪30年代初,发展成为半岛的统治宗教。7世纪中叶至8世纪初,由于主要代表商人贵族利益的宗教公社对外进行征服战争的胜利,更发展成为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世界宗教。自此以后,一直成为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家(包括初期的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其后的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和各哈里发王朝)统治的精神支柱。其教义主要有信仰安拉是唯一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天使,信《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经典,信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安拉的“前定”,并信仰“死后复活”、“末日审判”等。该教规定念清真言、礼拜、斋戒、纳天课、朝觐等为教徒必遵的“功课”,并针对当时阿拉伯社会情况规定了若干制度和道德规范。主要有逊尼和什叶两大教派。据不完全统计,至1980年止,全世界的伊斯兰教徒共7亿多人,分布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以西亚、北非、东南亚等地为最多,有些国家迄今仍以它为国教。伊斯兰教七世纪中叶传入中国,主要在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民族中传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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