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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80页(3686字)

原始佛教是指释迦牟尼所创立的、形成部派之前的佛教总称。释迦牟尼原名为悉达多族名为乔达摩,出生在现在的尼泊尔的迦毗罗卫城,生卒年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至五世纪间,与“六师”之一的若提子·拘舍罗是同时期的人。“佛陀”、“释迦牟尼”是对他的尊称,“释迦牟尼”原意为“释迦族中的贤者”。佛陀出生在一个为属刹帝利种姓的净饭王家,幼年时接受了婆罗门教的教育,成年后因看到人生多为生、老、病、死所苦,短暂无常,充满苦难而得不到解脱,同时受到非婆罗门思想的沙门思潮的影响,29岁时舍弃王族生活出家为沙门。他为了寻求人生的解脱之道,在森林中单独苦行了六年,曾多次进行极限节食,吃过草粪,只穿树皮,兽皮及粗毛缝制的衣服,在修饰与仪表上,拔除毛发,连续站立不卧,并曾与腐尸同寝,施尽了一切苦行,结果毫无所得,不仅未能进入涅槃而成佛,反而落得身体虚弱、精神恍惚。据说他35岁时来到菩提伽耶,坐在该地的一个菩提树下苦思解脱之道,发誓如不成佛决不站起。这样苦思数日,神思豁然开朗,精神上大觉大悟,终于找到了人生的奥秘和成佛的道路。当时,他对人间的苦难大悲大慈,看到了人问皆苦,生死轮回,提出了解脱人生之苦的“四谛”说,接着又分析了人生皆苦、生死轮回的根源,提出了“法印”之说,最后他终于建立了自己的宗教体系而顿悟成佛。此后40年,他以自己的学说和卓绝的伟大人格,在恒河流域到处宣传,收取弟子,组成僧团,修建佛殿,使佛教演变成印度古代最大的、最为流传的宗教。佛教的经典数量繁多,分为梵文、巴利文、汉语三种体系。其经典又被称为三藏,即经(教义)、律(戒律)、论(解释)三类。原始佛教的理论主要记载在经藏之中,汉译的经藏有《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等。原始佛教的学说,以人生为中心,是印度人学中有代表性的宗教人学。原始佛教重实用,不重思辩,不重空洞无关的人生解脱,强调运用实际可行的戒、定、慧的修道方法,除去人在现世的生老病死哀苦忧懊烦恼,达到人生解脱的涅槃之境。原始佛教运用了因果互依的缘起说,详细地分析人的起源和过程、多种人生现象、人的本质、人的归宿等诸多人生问题。原始佛教的四谛说、八正道说、十二因缘说等虽含有一定的辩证因素,但其实质仍是一种宗教神学理论。原始佛教把人间苦难归结为人们的盲目意志所造成的业力所报,否定了人间苦难的社会政治原因,其三法印说虽认为诸法无我、无常,否定了梵天和神我的存在,但又否定了生业报轮回的主体,到最后又承认了一种不灭的永恒寂静的灵魂——“涅槃”是人的最终目的。原始佛教虽在行修解脱的方法上简单易行并主张采取中道,但实质上其出家修行乞食、素食、禁欲等主张,仍是一种否定人的基本人性的禁欲主义。

(1)苦是人的本质 原始佛教提出了四谛说,即苦、集、灭、道。①苦谛是讲一切皆苦,人生无事不苦。佛教认为诸行无常,万事万物都是五蕴诸法因缘会合而成,必将随着因缘关系的分解而消灭,万事万物都难以摆脱生死流转,所以人生皆苦。人的苦基本上有八种:生、老、病、死、怨憎会(互有怨仇又会合一起)、爱离别(相互友爱而终必分离)、求不得(欲望不得满足)、五取蕴(身心的烦恼)。总之,人的一生自始至终不是充满着生、病、老、死的自然生理之苦,就是充满着情欲难以得到满足的种种社会之苦。②集谛是寻求人生皆苦的原因和根据。佛陀认为人生之苦的原因是由于人的无知、无明而产生贪欲与渴爱,贪欲与渴爱引起人们去作“业”(如去寻求欲乐、生存、权力),作业必有业报,业报又导致人们生死的六道轮回,即人因前生的业转世轮回之后仍然充满痛苦。③灭谛是消灭苦的根源——欲望、渴爱,使人进入毫无痛苦的涅槃之境。④道谛是指如何灭苦和达到涅槃之境的修道方法——“八正道”。“八正道”分别是:正见(正确的见解)、正思或正念(正确的思维或意念)、正语(正确的善言善语)、正业(正确的行为)、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意识)、正定(正确的精神专注)“八正道”可概括为戒、定、慧三种修行之学。戒是指正语、正业、正命;定是指正定、正念;慧是正见、正思维或正志、正精进。原始佛教依据四谛说,最终把人生的全部归结为染和净这两个方面,染是指苦和集,净是指灭和道。四谛说以苦谛为中心,集是苦集,灭是灭苦,道是灭苦的方法。

(2)人生观——十二因缘说 原始佛教认为,诸法由缘(关系、条件)而起,诸法也由缘而灭。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从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的条件关系中产生,离开了关系或条件,就没有万事万物的生灭变化,也就不能产生万事万物,人生必然也是如此。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苦之又苦的原因是因为人是由十二种因缘合和而成,十二因缘决定众生必然处于三世流转、业报轮回之中人生可以分为十二个互为条件、互为关系的十二个因果链条,即无明缘行(由无知引起了诸业),行缘识(诸业引起了生命主体的产生),识缘名色(生命主体引起了自身心理状态),名色缘六处(身心状态引起了眼、耳、鼻、舌、身、意六种器官的产生),六处缘触(六种感觉器官引起了感触或认识的产生),触缘受(感触引起了对苦、乐等的感受),触缘爱(对苦乐的感触引导了欲求的产生),爱缘取(欲求又引起了主体对外物的占有),取缘有(作业去占有外物会引起来生的业报原因的存在),有缘生(今生之业的“有”引起了来世再生),生缘死(来世之生又引起了来世人之病死)。在这十二生缘中以爱欲这一环节最为重要,因为人的爱欲总是难以得到满足,而人又总是要无限地追求,这就必然会产生痛苦,而在今生的痛苦则是人在前世所作的业留下的必然结果。所以人的行为与业力有关,“行”是支配人们有目的行动的意志,行的本质就是业力,“业”有三种:身、口、意。业是由“无明(无知)”决定的。无明是因为人生本是无常的、是终归要消灭的,而人的爱欲、意志却硬要求人生是常的,这正是“无明”(无知)。人生又是无我的,因为它不会自生,所以没有自体,不会自生,只有依五蕴(名、色、想、行、识)的结合才得以生,而五蕴分合,生平无常,而人却要有自体,这也是“五明”(无知),众生因无明(无知)而发生的行动,是人生之苦的根源。总之,人生“无常”、“无我”、“一切皆苦”,这三者称之“三法印”(法印意为标志)。三法印之外,加入“涅槃寂静”就是“四法印”。

(3)人依五蕴而成 原始佛教认为人和一切有情之物都是由色(物质)、受(感觉)、想(知觉)、行(意志或心理趋向)、识(人的总的精神作用)这五蕴(五种因素)构成的,五蕴中的色(地、水、火、风)作为生命的物质因素与作为精神原素的后四蕴结合起来构成了一切有生命的本体。因诸法无常,五蕴也是无常的。五种原素按因缘蕴合而成为人,又按因缘而分解,即合为人之生,分为人之死,五蕴合分无常,所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人生皆苦。”

(4)论人的归宿 原始佛教认为,只要认识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法印,就可摆脱无明状态,就不会有贪欲渴爱、烦恼、意志而产生的行动、索取、享乐,这样人就摆脱外在事物的支配,不再作业,没有业果,也就没有果报,从而就可断绝生死轮回,达到永恒的寂静涅槃和最后的解脱。涅槃是对“生、死”诸苦及其根源“贪欲”的彻底断灭。涅槃是人的归宿,是人修行所要达到的人生理想,是熄灭生死轮回后获得的最高精神境界。

(5)四姓平等 原始佛教倡导四种姓平等,认为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吠舍)、居士种(首陀罗)这四种姓如果剃除须发、着三法衣,出家学道,就没有原来的种姓了,都为沙门释种。原始佛教否定婆罗门教的四姓不变说,主张四姓在善恶报应、生死轮回上平等。原始佛教指出四姓出身之前在母腹之中,同为十月怀胎,生长时间一样,同为梵天子孙,都从口中出来,日月怎么会独照哪一种呢?不应问人从何处而生,卑贱的众生,如果今生宜其所行(行善事)死后也可以转生到天界或富贵之家;反之,属刹帝利·婆罗门种姓的人如在今生行恶业之事,来世也同样会转生为魔鬼、地狱或畜生或贫贱之家。

(6)论诫律 佛陀给信奉佛教的信徒规定了五条戒条,即①戒杀生、②戒偷盗、③戒邪淫、④戒妄语、⑤戒饮酒。由于人的生死轮回,来世还可以脱生为人,所以应该禁止以任何方式伤害有情之物。佛家弟子要进无苦的寂静的涅槃之境,必须要摆脱色欲的支配,因为人的情欲和人对尘世生活的向往与眷恋是达到解脱之境——涅槃的障碍,所以不能索取或占有他人的财物,也不能与女人通奸,出家弟子应永远别离妻子儿女,断绝性本能和种种烦恼;在饮食方面要求佛家信徒和出家弟子必须乞食或素食,不要饮酒纵欲。通过五戒,灭绝人欲,也就断灭了一切作业作恶之源,没有作恶作业之源,人就摆脱了生死轮回,得到彻底的解脱和达到涅槃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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