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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分支机构审批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34页(280字)

金融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的步骤和过程。分规划、筹建、开业三个步骤。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报分支机构设置规划,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机构设置原则审批规划;申请人在批准的规划范围内申请筹建;筹建就绪,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开业申请、营运资金验资证明、拟任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履历、从事过金融工作的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重、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等,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后批复;获准开业的分支机构持批文到中国人民银行领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办妥上述手续后,即可对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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