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货币罪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90页(237字)
中国《刑法》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一。以真货币作为基础,对其进行剪贴、挖补、涂改、揭层、拼接等加工处理,使票面价值增加,其数额较大,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对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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