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地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7页(367字)

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它是指地主以货币的形式占有农民的剩余劳动。从实物地租到货币地租的转化,要以商业、城市工业、一般商品生产,从而货币流通有了比较显着的发展为前提。在货币地租形式下,农民将自己的劳动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卖,换得货币再向封建地主交租。货币地租的出现,地租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封建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但人身依附关系逐渐被契约的货币关系所代替。农民不仅可以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而且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自己的农作物生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的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但是,货币地租由于受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农民不仅受地主的剥削,而且还要受商人的中间剥削。有时农产品价格低,产品卖不出去,还要借债交租,受高利贷的剥削。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最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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