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34页(973字)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的一种企业经营责任制。

它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理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盈亏有责的经营管理制度,主要在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实行。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的期限以及双方的责、权、利。企业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完成承包指标。

企业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

但其具体办法各个企业不尽相同。如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上缴利润定额包干;减亏包干等。

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承包企业不象过去那样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一切经济活动全由国家控制和安排,而今通过合同,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权,不论在人财物方面还是在产供销方面,都有了相当的自主权。

特别是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同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直接挂起钩来,做到在坚持公有制条件下责权利相结合,较好地处理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我国自1987年4月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对于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搞活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都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加以完善。当前突出的问题有二:其一,承包基数不合理。

有些企业承包基数过高,而有些则过低,实际盈亏与承包任务之间悬殊过大,以致出现“小拉大车”或“大马拉小车”的苦乐不均现象,造成企业之间的相互攀比。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承包基数,必须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而科学的评估。

进行资产评估不仅能为确定合理的承包基数提出科学依据,而且还能促使承包者加强对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有利于防止现有资产的闲置和浪费,使现有资产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其二,有些企业存在短期行为,企业经营者收入偏高,影响了承包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为了克服企业短期行为,应该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的约束机制,把设备完好率、固定资产增值、技术改造、新技术开发等反映企业后劲的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加强财税、审计、物价等经济杠杆的综合作用。此外,有条件的企业,应该提倡全员承包;做不到这一点的企业,其承包方案也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吸收广大职工意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强职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