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68页(538字)

宗教迷信所宣扬的所谓神灵系统支配和操纵自然界和人世生活的权力。

中国长期的阶级社会中,神权主要表现为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所构成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各种神怪所构成的神仙系统总称为鬼神系统,支配和操纵自然社会、人生的权力。在欧洲则表现为,基督教教会所宣扬的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上帝的权能操纵一切,过去和现在的一切皆由上帝发生,未来的一切亦由上帝预为安排。

神权在阶级社会中同社会的政治权力和阶级特权相结合,对社会的政治权力和政治制度发生影响,成为剥削阶级维持其统治的工具。

在中国古代,奴隶主阶级就曾用天命鬼神来束缚和统治人民,论证自身统治的合理性。

以后,封建统治者则进一步宣扬奉天承运,君权神授,利用宗教神学、忏纬迷信等维持其统治。在世界其他国家,封建君主和教会同样也利用神权来束缚和统治劳动人民。

西欧中世纪时,天主教会主张教会统治政治和文化生活,认为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教会或教皇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神权应高于世俗政府或世俗君主的权力,使得神权恶性膨胀。教会倚仗当时它在经济上、政治上的强大力量及其在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使封建政权服从神权,使世俗君主服从于罗教皇为首的教道。神权成为欧洲封建社会的核心和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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