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8页(230字)

1982年7月19日财政部发布,同年8月1日起执行。

全文共7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内部查处的贪污、受贿、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追回的财物,按照本办法办理。《办法》对于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中发生的案件,其赃款赃物的追回;追回的赃款赃物的处理;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因贩私、投机倒把、倒买外汇所得的非法收入应全部上缴财政;赃款、赃物变价款和非法收入应按规定办理的财务手续等问题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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