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42页(2854字)

克思关于剩余价值来源和实质的理论。

它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基石。许多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AdamSmith)、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等人,只分析了利润、利息、地租等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而没有阐明剩余价值一般及其实质。

马克思在1857年10月至1858年5月写的《经济学手稿》中,首次提出了剩余价值这一经济范畴,并在《资本论》中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作了系统的分析。

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但也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

如果资本家不把货币投入流通,既不买又不卖,货币是不会自行增殖的。剩余价值的产生是以资本投入流通为条件的,要使资本价值增殖,货币所有者必须在市场上购买到一种特殊商品劳动力。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是在小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以及资本原始积累促使大批小生产者沦为无产者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劳动力作为商品,也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必须消费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所以,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还原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它能创造商品,创造价值。

因为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在它的使用过程中,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消耗,可以创造新的价值。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特点,就在于它的被消费过程,能够创造新的价值,这个新创造的价值能够超过劳动力的价值。

超过的那一部分价值就是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资本家只要把雇佣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时间以上,新创造的价值就超过了劳动力的价值,剩余价值就生产出来了。例如,工人一天的劳动力的价值(表现为工资)为4元,工人劳动4小时就可再生产出4元的劳动力价值,但资本家迫使工人劳动更长的时间,比如8小时,从而创造了8元的新价值,其中4元作为补偿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其余的4元即为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因此,雇佣工人的工作日,分为两部分。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的时间,叫做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部分时间内支出的劳动,叫做必要劳动。

工作日中超过必要劳动时间以上的那一部分劳动时间,叫做剩余劳动时间,在这部分时间内支出的劳动,叫做剩余劳动。

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凝结,是由雇佣劳动者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根据资本组成的不同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马克思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购买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其价值借助于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到新的劳动产品中去,但不会增殖,因而称它为不变资本;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虽然不发生价值转移,但由于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它的价值量会发生变化,能带来剩余价值,因而称它为可变资本。

可变资本的增殖程度就是剩余价值同它自身的比率。

马克思把剩余价值(m)同可变资本(v)的比率,叫做剩余价值率(m′)或剥削率。它表明了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程度。

其公式为。剩余价值率的高低,取决于剩余价值量的大小和可变资本量的多少。在可变资本已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成正比例的关系,在剩余价值量已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率与可变资本成反比例的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可变资本购买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剩余价值源泉的真相被工资的形式所掩盖。

马克思透过资本主义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现象,揭示了资本主义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从表面上看,资本家按工人的工作时间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支付工资,好像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

事实上,劳动者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不是商品,没有价值也没有价格。马克思对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所作的精辟分析,有助于揭穿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奥秘。

剩余价值是由可变资本带来的。但是,资本家却把剩余价值看成是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当剩余价值在观念上被认为是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时,它就转化为利润。

利润和剩余价值本来是一个东西。

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利润率(p′)是剩余价值和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它的公式

利润率表示全部预付资本的价值增殖程度,由于利润率小于剩余价值率,所以它进一步掩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程度。马克思还考察了生产剩余价值的两种基本方法,即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前者是指把工作日延长到必要劳动时间以上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后者是指在工作日已定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积累无非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

无论是资本主义的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其目的都是为了生产剩余价值。追逐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和动力,剩余价值规律是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规律。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规律时指出:“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马克思,1972,P.679)。这是因为:(1)剩余价值生产决定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他们的一切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就是使资本价值增殖。

资本的生命,就在于不断汲取工人的剩余劳动。

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逐是无止境的。(2)剩余价值规律支配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即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都是环绕着剩余价值进行的。

(3)剩余价值的生产决定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根本方向。

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和功绩,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首先,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科学分析,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剥削的秘密及发展趋势。

其次,彻底解决了古典经济学家无法阐明的剩余价值起源问题,并以剩余价值论为基石,建立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马克思,19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

张薰华、洪远朋,1983,《〈资本论〉提要》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

洪远朋主编,1988,《新编〈资本论〉教程》第1册,复旦大学出版社。

上一篇:劳动价值论 下一篇:社会再生产理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