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拉法,皮耶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895页(2774字)

【生卒】:1898~1983

【介绍】:

意裔英籍经济学家,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

1898年8月5日出生于意大利都灵(Turin),1924年毕业于都灵大学。1924~1926年任佩鲁吉亚(Perugia)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926~1927年任卡利亚里(Cagliari)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927年移居英国,接受凯恩斯(J.M.Keynes)为他提供的剑桥大学讲师职位。从1928年秋起,约有三年时间在剑桥大学讲授“价值理论史”。

此后专心致力于研究工作,一直担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研究员。

斯拉法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在于他批判了歇尔(A.Marshall)的厂商理论以及20年代流行的完全竞争模式,为垄断竞争理论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基础;并收集、考订和编辑了11卷本《李嘉图着作和通信集》(“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David Ricardo”,11 Vols.,1951~1973);重新检验了古典价值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以至使边际主义的经济学说得以重新检验,并使某些人放弃了若干论点,布劳格(M.Blaug)称之为“斯拉法革命”。

斯拉法的主要着作是1960年出版的《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Production of Commodities by Means of Commodities:Prelude to a Critique of Economic Theoi·y”),这本着作奠定了新李嘉图主义的基础,也被看成是线性生产理论的另一例子,对西方经济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重要论文有:《成本和产量之间的关系》(“Sulie relazioni fra costi e quantità prodotta”,1925)和《竞争条件下的收益规律》(“The laws of returns under cc》mpetitive condition”,1926)。

斯拉法在1925年发表的《成本和产量之间的关系》和1926年发表的《竞争条件下的收益规律》两篇论文中指出,马歇尔的价值理论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其最基本的两个组成部分,即完全竞争概念、利用相交的供求曲线来决定价格和产量,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因而他对在单位成本与产量之间确立一种函数关系进行了批评。斯拉法认为,“收益规律”并不是从统一的成本分析中推导出来的。

相反,收益递增规律是与积累,特别是与亚当·斯密(Adam Smith)对市场的扩展和分工之间的关系的考察联系在一起的,属于生产理论;收益递减规律则是地租理论的显着组成部分,属于分配理论。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派经济学家把这两个规律合并成一个非均衡收益的单一“规律”,在价格方面用它来建立成本与产量之间的函数关系,据此构成向上倾斜的供给曲线,以与相应的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相对立。在他看来,一个部门生产水平的变动确实如新古典派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会导致单位成本的变动,但引起这种变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其他部门单位成本的影响。这样,在分析一个部门单位成本的变动时,就不能像马歇尔那样,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同时,斯拉法还证明了,无论是递增收益还是递减收益,都与决定一个行业的供给曲线的假设不协调,除非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该行业的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对于企业是外在的,而对于该行业则是内在的。因此,斯拉法断定,对成本与产量的分析从垄断出发会比从竞争入手更合理一些、也更接近现实一些。斯拉法的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为不完全竞争理论奠定了基础,对30年代琼·罗宾逊“不完全竞争理论”的提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通过建立一套由合成商品组成的“标准体系”,解决了李嘉图花费了毕生精力寻找的“不变价值尺度”的理论难题。

斯拉法认为,寻找“不变价值尺度”的关键就在于找到一种部门,这种部门既不是“那些劳动对生产资料比例很低的生产部门”,也不是那些“比例很高的生产部门”,而是按照准确比例使用劳动和生产资料的部门。由于这样的部门很难找到,斯拉法利用“标准合成商品”或称“标准商品”来代替。由于“标准商品”生产的比例和它们参加生产资料总量的比例是相同的,因而标准商品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格,在工资变动时所受到上升或下降的影响只会产生于和它比较的商品生产的特殊性,而不会产生于它自身。这样,“标准商品”就成为一种不变的价值尺度,在工资变动时可以作为其他商品具有不同的比例而产生价格变动的测量器;而且,以“标准商品”充当不变的价值尺度,还可计算出利润率及利润与工资的相对份额。

因此,斯拉法的价格理论为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提供了一个客观的价值理论基础。

在该书中,斯拉法所探究的问题还涉及到没有生产规模的变动或没有生产要素中的比例的变动的经济体系的特征。

他认为,国民纯产品是超过补偿生产资料所需要的产品的“剩余”,生产是同样的商品既表现为生产资料又表现为最终产品的一种“循环的过程”,生产价格的决定所依据的均衡条件仅仅在于每个部门利润率的均等。

这一假说与为获得一定产量所必需的生产资料数量的考察结合在一起,决定了利润率、工资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

斯拉法的这一研究方法与边际主义理论是完全对立的,因而对于19世纪以来西方流行的“新古典理论”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同时,促使60~70年代在西方经济学界就资本理论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论战结果使理论界同意了对资本独立于收入分配之外而作为可限定的单一数量概念的批评。

参考文献:

斯拉法,1991,《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商务印书馆。

马克·布劳格,1992,《凯恩斯以后的百名重要经济学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

Steedman,I.1988,Piero Sraffa,Brighton:Wheatheaf.

D.L.Sills,ed.,1979,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vol.18,Macmillan Fre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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