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2页(372字)

(1)(Free Trade Area)。

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它是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之一,在成员国间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使区或内各成员国的商品可完全自由移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持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2)(Foreign Trade Zone)。

又称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美国称为对外贸易区。

它是经济特区的一种形式,与上述的自由贸易区含义不同。它是指划在一国关境以外,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口的区域。它一般设在一个港口的港区域邻近港口的地区。外国商品进入区内免于关税及海关手续;可在区内自由储存、分类、分级、拆卸、加工、制造、重新包装、重新标签、装配再出口,不受海关监管;进区的外国商品全部或部分、原样或经加工后若进入所在国的关境,则需办理海关手续并缴纳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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