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持票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05页(269字)

又称善意持票人。

他是善意地付了全部对价,取得一张表面完整、合格的、不过期的票据持有人。正当持票人具有以下特征:(1)票据在表面上合格完整,无手续缺陷;(2)持有人在法定期限内取得票据,未过期,未被人拒付过;(3)善意取得,付了对价,从而对票据拥有完全的权利;(4)未发现其前手取得票据时使用过不正当手段。英美票据法从保护正当持票人的利益出发,不过问票据的对价关系和资金关系,凡善意的付了对价的票据受让人的权利,不因其前手票据权利有任何缺陷而受影响。因此,正当持票人的法律品格要高于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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