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市场比较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06页(413字)

又称买卖实例比较法、比较法。

它是根据市场上已成交的土地买卖实例,与现时待估的土地作比较,以求得估价土地的价格的方法。具体作法是:首先应收集较充裕的买卖实例,一般至少为10个以上作为比较的市场资料才能保证估价的客观和合理;然后选择其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买卖实例作为比较参照,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待估土地与比较实例间地价因素差异,按必要的情形对比较实例施行情况补正和期日修正,同时需要就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加以比较,最后确定待估土地的估价额。运用这一方法的关键在于取得充分合适的买卖实例,买卖实例与待估土地间应尽量满足下列条件:(1)类似性;(2)评估目的的一致性;(3)地点的同一性或类似性;(4)时间的接近性;(5)交易情况无反常性。市场比较法多用于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的地区,比较有现实性,说服力较强。

在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发育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方法,很难真正地采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