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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79页(352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军衔的一个衔级,为高于专业军士的士官军衔,是士兵结构的最高层次,直接负责领导和组织指挥士兵进行训练、执勤、战斗和工作。

该衔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军士长属于志愿兵役制士兵,该衔的授予与晋升,由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提名,填写军衔报告表上报审批,由团或者相当于团的单位的主官批准后以命令形式公布。军士长的编配范围、职务名称和使用比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规定。

军士长享受供给制和薪金制相结合的待遇,薪金由基本薪金和补贴构成。

军士长的薪金级别及晋升,和专业军士基本相同,但军士长的级别薪金标准,应当高于相同级别专业军士的薪金级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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