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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赞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92页(242字)

使馆中职位仅次于馆长的外交官,协助使馆馆长进行工作,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有些国家的大使馆设有公使或公使衔参赞,其职位高于一般参赞。参赞分商务参赞、文化参赞等。商务参赞通常由派遣国主管贸易的部门派出,是负责同驻在国贸易部门进行联系的外交官;文化参赞通常由派遣国主管文化的部门派出,是负责同驻在国文化部门进行联系的外交官。

参赞原则上可由一国自行委派,不需要征求驻在国的同意。但参赞已经派定或已经到职后,接受国还可以随时宣告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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