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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10页(232字)

无照施工,或不按建筑执照的要求和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

对违章建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并通知财政、银行部门不予付款,公用事业部门不予装接水、电、煤气,并有权责令违章单位或个人罚款补照、罚款改正。对违章建筑物(即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和场所,如住宅厂房、宾馆、亭台楼阁等)和构筑物(即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物,如蓄水池、堤坝、烟囱、水塔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权责令违章单位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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