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行政法辞典

技术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89页(978字)

简称标准。

是从事生产、建设工作及商品流通的一种共同技术依据,即对产品、事物、概念的一种统一的技术要求或通用规范和准则。标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并共同遵守。标准按其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关所制订或批准发布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贯彻的标准。主要有:基本原材料标准,有关广大人民生活的跨部门生产的重要工农业产品标准,有关人民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有关互换配合及通用技术语言等基础标准,通用的零件、部件、元件、器件、构件、配件、工具、量具等标准,通用的检验方法标准,被采用的国际标准等。我国国家标准的代号是GB。

部标准,又称专业标准,是由行业或专业主管部门所制订或批准发布的,在行业或专业范围内统一贯彻的标准,如机械工业部标准(代号JB)、化工部标准(代号HG)、电子工业部标准(代号SJ)、铁道部标准(代号TB)、粮食部标准(代号LS)、水产部标准(代号SC)、商业部标准(代号SB)等。部标准须报送国家标准局备案,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企业标准是企业对自己产品所制订的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或部标准(专业标准)相抵触,但企业可以制订比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更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

凡没有国家标准和部标准(专业标准)的产品则都要制订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理。

国际标准是由一定的国际性机构制订的为世界多数国家所承认和采用的技术标准。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研究制订的一些技术标准,如滚珠轴承标准、公差和配合标准、螺纹标准等。

采用和推行国际标准有利于增强国际间同类产品的互换性,促进国际贸易和文化技术交流。

技术标准按其性质又可分为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等,其中产品标准涉及产品的类型、规格、性能、所用材料、工艺、包装、技术文件的符号和代号等。

上一篇:标准化 下一篇:中国行政法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