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53页(1054字)

原主管全国工业品生产资料流通的职能部门。

它的前身是国家物资管理总局。从1961年起,我国贯彻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此期间,中央和刘少奇同志十分重视物资工作。

1962年到1965年期间,刘少奇同志先后作了八次重要讲话,提出了搞好物资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和内容。

八次重要讲话要点是:(1)物资工作在生产建设中的重要地位;(2)要有一个统一管理和经营生产资料的部门,这个部门就是生产资料商业部;(3)物资工作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起保证生产和促进生产的作用;(4)物资部门要办加工厂,开展流通加工、修配改制、回收复用、综合利用、节约代用等多种服务活动,充分利用物资资源;(5)物资人员必须懂技术。要设立物资院校,培养识货工程师、技术员、理货员以及其他物资管理人才;(6)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经济监察、经济纪律和法制。根据1960年5月18日中央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加强物资供应工作和建立物资管理机构的请示报告》和1962年5月18日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在物资工作上贯彻执行集中统一方针、实行全面管理的初步方案》两个文件,以及刘少奇同志的八次重要讲话精神,1964年9月,成立物资管理部。国家物资管理总局并入物资管理部。

1965年1月,国家计委将物资综合计划、冶金产品、机电产品三个物资分配局的机构、人员划归物资管理部领导。物资部有5个职能局和办公厅、储备局、政治部。

另有金属、机电、建材、木材、化轻、储运6个公司。部机关干部437人,6个公司769人,事业单位79人,工人100人,共计1385人。

该部成立后,在各工交生产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改进物资工作的方针,充实了物资机构,改进了物资工作,并在1965年又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物资管理体制的意见,主要内容是:(1)调整物资分配目录,改革物资申请、分配办法;(2)由物资部门代替供需双方订货,争取从1966年起不再召开大型订货会议;(3)按经济区域调整物资机构,实行专业公司垂直领导;(4)积极推广定点定量供应工作;(5)建立健全供应站和服务队。但1966年开始了“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物资管理体制又出现了一次大折腾。物资管理上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办法全面被否定,各级物资部门相继被撤销或削弱。1970年,物资管理部改为国家计委物资局。

原物资管理部所管产品及所属各销售公司,连同各大区一级站,移交国务院有关部、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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