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68页(455字)

管辖干部教育的机关、机构设置的体系及其权限职责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干部教育管理体制,原则上是在中共中央领导下的各部委分工管理制。建国前,主要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部管理。

延安时期,曾一度成立中央干部教育部。建国后,中央确定,对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由中央宣传部管理;对干部的业务教育由中央组织部综合管理,各部门负责实施;对干部的文化教育,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对干部教育管理体制又作过几次调整。198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组成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并指导全国的干部教育工作。1984年12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干部教育实行在中央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分口管理的体制。党的十三大以后,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干部教育管理体制也将调整得更为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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