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调配、派遣工作的分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9页(758字)

指在分配、调配、派遣毕业生时,地方计划部门、主管调配部门、高等院校和用人单位各自担负的主要任务。

地方计划部门的主要任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毕业生统一分配计划和调配计划,制订国家分配到本地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本地区直属高等院校毕业生的统一分配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综合报国家计委。地方主管调配部门的主要任务:(1)负责统一部署和检查督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调配、派遣工作,处理有关调配、派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2)制订国家分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毕业生和本地区直属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调配计划。(3)负责审查批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各高等院校所提出的毕业生分配名单,并介绍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

(4)负责向国家教委按时上报毕业生统计报表和提供毕业生分配的有关资料。各高等院校的主要任务:(1)根据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制订的毕业生调配计划提出毕业生分配名单,进行毕业生派遣工作。

(2)进行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审查和毕业鉴定工作。(3)如实填报毕业生专业、人数和毕业生情况及调配总结报表。

(4)对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及时总结,并报送主管调配部门和计划部门。各用人部门的主要任务:(1)根据毕业生分配计划,制定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毕业生具体分配计划,按时报送主管计划部门和调配部门。(2)按照调配部门制订的分部门调配毕业生的具体方案,将本部门对毕业生的安排使用意图及时通知有关院校,并按计划接收毕业生。(3)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接收安排毕业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报送主管调配部门。

地方计划部门、主管调配部门、各高等院校和各用人部门应当主动联系,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分配、调配、派遣和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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