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用一致的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80页(387字)

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分配相应工作的原则。

建国初期,党中央和国务院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在确定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实行国家统一分配办法的同时,提出“贯彻执行使毕业生的学和用尽可能最大限度一致的原则”。它反映了培养人才就是为了使用这个客观规律。

对毕业生的分配,必须贯彻“学用一致”的原则。在制订分配计划时,应征求用人单位和学校的意见,使调配计划切合实际。

学校在具体确定毕业生分配名单时,应征求教师的意见。用人单位在安排毕业生工作时,也应征求专家的意见,使毕业生的工作分配得更恰当。各用人单位和学校在调配、派遣工作中,应加强相互联系,做到“供需见面”。互相了解专业情况和使用意图,尽可能做到分配合理,使用得当,充分发挥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知识才能。

在毕业生分配工作中,如发现专业不对口的情况,应及时调整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作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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