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补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9页(357字)

一国政府仅对国内生产企业某一产品的生产给予的物质资助和优惠待遇。

包括政府对商业企业的资助,如赠款、贷款或担保;建立工业区,政府以优惠价向区内工业部门提供土地和电力;政府资助研究与开发项目;减免税收与提高折旧率等。关贸总协定《补贴和反补贴守则》认为,出口补贴以外的生产补贴是:“被广泛地用作推行社会和经济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总协定“并不试图限制各签约国运用此类补贴达到这些目标及他们认为可实现的其它重要政策目标的权利”,但鉴于这类补贴“对另一签约国国内工业可能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威胁,或严重地妨碍另一签约国的利益,或者可能抵消或减损另一签约国从总协定中所得到的利益,尤其是这些补贴可能对正常竞争条件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各签约国应尽量避免使用补贴而造成这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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