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42页(465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有关商品包装事宜的条文。

签订包装条款的目的在于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交付给买方。主要内容是:包装的种类、性质,包装材料,内外包装的方法、尺寸,包装费用,包装标志等。包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些国家的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有相应规定。

如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包装方面与合同的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请求赔偿损失。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各方应事先知道,为了把货物安全地运到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

但是卖方对货物包装的义务可能因运输方式的不同和运输期的长短而改变,这就有必要规定,卖方必须按运输的要求履行包装义务。通则在13种国际贸易术语中都规定了卖方在包装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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