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51页(725字)

亦称“边境交货价格”。

卖方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的一种国际贸易术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发票及其证明凭证;自行承担风险及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批准证件,办理海关手续;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将货物按惯常航线和使用习惯方式运至边境上的交货地点,如果在边境上被指定的交货地的具体地点未约定或习惯上未确定,卖方可在指定交货地选择最适合其要求的具体地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边境上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有关货物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已交付时为止,除支付上述订立运输合同产生的费用外,为了使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必要的或习惯上要将货物卸在到达后边境上指定的交货地点,还应支付卸货费用;给予买方将货物发至边境上指定地点的充分通知及接受货物的通知;自行负担费用向买方提交通常的单证或在边境上指定地点交货的其他凭证;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提供通常在启运国取得的联运单,该载有一般条款的联运单是包括货物从启运地发运至买方指定进口国最终目的地;支付交货所需的核查费用,提供包装及标志等。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自行承担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批准证件,办理海关手续;在货物已置于其支配下时,立即受领货物;自货物已置于其支配之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有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接受运输单证或其他交货凭证;支付装运前货物的检验费用等。

“边境交货”主要适用于货物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亦可用于其他任何运输方式。

“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使用术语,始终确切地指定有关边境的交货地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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