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代为诉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05页(384字)

美国执行反托拉斯法中的一种起诉方式。

克莱顿法第4条C款-H款规定:州司法部长有权代表因谢尔曼法被违反而使其财产受到损害的居民自然人,以政府监护人的身份提起三倍损害赔偿诉讼。政府代为提起三倍损害赔偿之诉不同于私人自己提起的三倍损害赔偿诉讼。其要件是:是自然人,不包括公司、其他企业实体等;是对财产的损害,不是对“企业和财产”的损害;仅指因违反谢尔曼法带来的损害,不是私人提起三倍损害赔偿诉讼那样违反“反托拉斯法”带来的损害。司法部长代为诉讼是政府执行反托拉斯法的一种变异形式。

其目的是对损失太小以致不能公正地提起私人诉讼的单个消费者以补偿及为帮助联邦机构执行反托拉斯法而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政府代为提起三倍损害赔偿之诉的限制是只能在价格固定的情况下,代那些受到损害的直接购买者而不为间接购买者以政府监护人的身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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