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转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41页(305字)

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经有关部门的同意或备案,依法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合法受让人取得专利申请权的途径之一。专利申请前,合法受让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后、授予专利权以前,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合法受让人应及时将合法转让权利的证明文件呈交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公告后改变专利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且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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