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会责任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61页(226字)

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展览场所进行展出有关活动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的保险。

责任保险的一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这种保险的责任范围是:由于被保险人或其雇请人员在展览场所进行展出工作、装卸展品、运转机器以及因疏忽行为引起的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对展览场所建筑物、固定设备、地面及地基的损失以及中方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所产生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这种保险通常适用于外国来华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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