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处罚通知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92页(183字)

由海关总署制定的通知具有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接受海关处罚的统一格式的法律文书。

中国海关处罚通知书可以直接送交当事人签收,也可以邮寄送达,无法按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当事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选择向海关提出复议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海关处罚即为生效,当事人必须如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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