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监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12页(328字)

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实施的监管。

中国,旅客旅行自用物品是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其范围包括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以及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其他物品。进境旅客(包括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签发的再入境签证的中国籍居民旅客)只准携带上述物品一件,并向海关申报,海关给予暂时免税放行。

在回程时复带出境,因特殊情况在本次回程中不能复带出境的,应事先报请出境地海关办结有关手续。

中国籍居民、中国籍或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本次出境时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凭有关单证放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