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员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41页(755字)

根据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为企业生产或工作岗位、设备或工种以及群体等拟定的人员配备的数量界限,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定员标准具有统一性、系列性、规范性、简明性和先进合理性的特征。科学合理的定员标准是:企业的各类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应按照满负荷、高效率的原则进行;以保证生产和工作需要为基本前提,合理、节约地使用劳动力,消除人浮于事和无人负责的现象。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的组织机构越精干,非直接生产经营人员占全员的比例越小,劳动生产率水平越高,从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越好。

定员标准的主要形式有两种:(1)单位用工标准——包括单位产量用工标准(如吨纱用工标准、百米布用工标准),单台设备用工标准(如单台设备定员);单班岗位用工标准(如岗位定员)等;(2)服务比例标准——规定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人数配备比例,如食堂工作人员与就餐人员的比例。

定员标准的分类:(1)按使用范围分,全国通用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企业标准;(2)按综合程度分,单项定员标准、综合定员标准。

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定员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说明;各类人员划分范围;岗位(工种)的设置及其工作量;生产(工作)的方法与程序;设备的名称与规格;各个岗位、设备的定员人数;各主要生产工作岗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定员标准的作用:(1)是企业编制定员的依据,可节省制定定员的时间,促进用人的合理化;(2)是考察企业用人是否先进合理的尺度;(3)是设计部门确定新建或扩建企业定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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