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优先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85页(351字)

持股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与普通股股票及公司债券有密切的联系,其价格易受普通股股票及公司债券价格的影响。一般说来,发行公司对可转换优先股都规定转换条件和转换比例。持有这类股票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市行情自行决定是否将优先股股票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前景和股市行情看好,盈利增加时,股东愿意按规定条件和价格,将优先股股票换成普通股股票;在公司前景不明朗,盈利明显减少,支付股息有困难时,则会将优先股股票换成公司债券。

这时投资者由公司股东变成公司债权人。

不可转换优先股是不能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上一篇:参与优先股 下一篇:累积优先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