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量指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84页(540字)

用实物作为计量单位来表示物品数量。

实物量指标是计算其他各种指标的基础指标。如用“辆”表示汽车的数量,用“台”表示设备的数量等。有些指标是根据物质的自然属性,用长度、面积、体积、重量及其他物理计量单位来计算和表示的,如用“米”表示布的产量,用“吨”表示钢的产量等。有些指标(如人口、劳动力等)只能用实物量表示。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产品总量,可用标准实物产量指标来计算和反映。

标准实物产量指标是将同一经济用途或同一大类中的不同规格、型号或不同化学成分含量的产品,按一定比例折算成一种标准的规格、型号或化学成分含量的实物量。工业产品由于规格、型号或化学成分含量不同,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物资和劳动也不相同,采用标准实物产量指标进行综合计算,更能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发展速度和水平。产品的标准实物产量指标一般是选择一种产量较多、社会需要量较大的代表性产品或假定一种规格的产品作为标准产品并确定为“1”。

把同一经济用途或同一大类的其他产品折成为该标准产品的折算系数,然后根据折算系数把有关各种产品的产量都换算为标准实物产量。

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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