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二)元结构(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04页(678字)

早期荷兰学者波克(Boeke.J.H.)曾根据当时荷属东印度群岛的情况,提出“社会双元主义”的概念。

双元主义概念很快地被结合在早期发展经济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刘易斯(Lewis.W.A.)的无限剩余劳动供给双元结构模式。双元结构含有几种要义:

(1)在一地区内处于优势地位的人群、部门、国家同处于劣势地位的人群、部门、国家共存,如城市的现代生产方式同乡村的传统生产方式共存;富裕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上层人士同贫穷的、不识字的群氓共存;国际经济中强大的、富裕的工业国家同弱小的、贫困的农业社会并存。

(2)共存现象不只是过渡性的、而是长期性的。例如,国际中富裕与贫困共存决不是暂时而可以及时纠正的历史现象,尽管一些经济发展理论和模式认为这种现象将会逐渐减轻或消失,但日益加深的国际不平等状况日益加深的事实,否定了这种看法。

(3)上述的优势和劣势共存、富裕和贫困共存、先进和落后共存的状况不仅没有渐减的迹象,而且具有内在的增加趋势。例如,发达国家工人的生产率和发展中国家工人的生产率的差距与年俱增。

(4)共存的优势因素与劣势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前者对后者几乎不起“拉上”(pull up)的作用,更不产生“滴注效应”,相反,对后者起“推倒”(push down)作用,“发展了不发展”。参见“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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