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区位利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63页(930字)

城市土地区位利用的理论——中心地理论,是研究城市空间组织和布局以及城镇体系最优化的一种城市区位理论,该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西欧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时期。

1933年由德国地理学家W.克里斯泰勒(W.Christaller 1983~1969)首先提出,他探讨了一定区域内城镇等级、规模、数量、职能间的关系,并采用六边形图形对城镇等级与规模关系加以概括。该理论认为,从中心地对周围地区担负中心服务的范围来看,距离最近、最便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地点,应位于圆形商业地区的中心。为了避免相邻中心地服务范围的重叠交叉,应将中心地圆周区体系转变为六边形体系。各地都分布着疏密不同的城镇,如按城镇大小进行分类,则城镇规模的大小与数量成反比,城镇等级越高,数量愈小。

城镇等级体系受以下三个原则的制约:①市场最优原则。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导致地区中心成为商业市场,成为商业和服务机构集中设置地。②交通最优原则。网络交叉点经常产生城镇,许多小城镇可能位于较大城市间的交通线上。

③行政最优原则。多级行政区和各种行政中心对于城镇体系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

该理论认为,城市的基本功能是作为其腹地的服务中心,为其腹地提供中心性能和服务,如零售、批发、金融、企业、管理、行政、专业服务、文教娱乐等。由于这些中心性商品和服务依其特性可分成若干个档次,因而城市可按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档次分为若干等级,各城市之间构成一个有规则的层次关系。

中心地理论说明了一个国家和区域内城市等级及其空间分布状态。

克里斯泰勒的城市区位理论着眼于宏观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的研究,更着眼于一定区域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研究一定区域城市分布及城市间的相互关系。

他的城市区位模型已经成为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中城镇布局的重要依据。

城市土地区位利用的后果是城市各功能区的形成。

在现代城市中,土地存在着明显的功能分区,不同的城市土地区位,有着相对固定的空间位置和明显的特点:①商业区,包括中央商业区、城市商业区、街区商业区;②工业区,包括轻工业区、重工业区;③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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