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哲学辞典

质和量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316页(981字)

反映客观现实两个重要方面的一对哲学范畴。

世界并不是由一成不变、完美无缺的事物所构成的,它是事物不断产生、变化和消亡过程的总和。然而,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事物没有一定的存在形式,认为事物是绝对不稳定的和彼此分不清的(对照相对主义)。无论事物如何变化,它在未到相当时候仍然正好是这一种质,而不是另一种质的规定性的事物。事物和现象的质的规定性,是指那些使事物和现象具有稳定性,能够把各种事物和各种现象彼此区分开来,因而造成了世界无限多样性的东西。质是事物的一种规定性,事物正是由于具有这种质的规定性才成其为该种事物而不是另一种事物,才能区别于别的事物。事物的质不能归结为事物的个别属性。

它是与作为一个整体的事物相联系的,包含了事物的全部,并且与整个事物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质的概念与事物的存在是相联系的。

事物为了保持自身,就不能失去自己的质。

任何事物都在与别的事物相互联系中表现出它的各种属性或某几组属性;在这个涵义上,我们可以说事物和现象具有多质性。一切事物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同时,还具有量的规定性,即具有一定的大小、数量、体积、过程进行的速度、特性发展的程度,等等。量是可以赖以(在实际上或在思想上)把事物区分为同类的各个部分并把这些部分归在一起的这样一种规定性。

各个部分或各个事物的同类性(类似、相同),乃是量的特征。不同类的事物之间的区别具有质的性质。而同一类的事物之间的区别则具有量的性质。量不同于质,量与事物存在的联系并不那么密切;量的变化不会上引起事物的消亡或重大变化。

只有达到该事物的一定限度,量变才会引起质变。在这个意义上说,量的规定性与质的规定性不同,其特点在于它与事物本质的联系只是一种外在的关系。

因此,量的规定性在认识过程中(例如在教学中)也就可以与内容分开,把内容当作一种无关重要的东西。数学理论之所以能在具体内容各不相同的各个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中得到特别广泛的应用,就是因为数学所研究的主要是量的关系。

不能象形而上学者那样把质归结为量。没有任何一种事物只是具有质的一面或者只是具有量的一面。

每一种事物都是一定的质和量的统一(参见度);每种事物都是具有某种质的量和具有某种量的质。度受到了破坏,就会导致这种事物或现象发生变化,导致这种事物或现象转化为别的事物或现象(参见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