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结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4页(265字)

出口货物装出后,出口商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的全部过程。

单据是交货、付款和索赔的依据。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只凭单据付款。银行在审核单据时若发现有任何与信用证规定不相符之处,银行均有可能拒付货款。因此,有关单据的种类、份数、内容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严格相符。结汇单据要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议付。我国结汇的办法有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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