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保险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63页(253字)

又称“统保保险单”,或“船名未确定保险单”。

一种只载明总的保险条件的保险单。如保品、承保险别、保险金额等等。至于每批出运的货物具体数量、船名、金额和确切卸货地点等都要在每批出运时向保险公司申报。每批申报的出运金额扣完后,保险公司的责任也就终止。

采用流动保险单比较简便,因为它规定保险货物装在一条船内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负责。采用这种承保方式,只需一次协议,事后由被保险人自行掌握每批的保险手续,不用逐笔向保险公司商订投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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