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估价制度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51页(347字)
1979年4月关贸总协定各成员国签订了《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形成了统一国际海关估价的新规则。
这一规定于1981年生效,由于以协议形式出现,所以称之为《估价协议》。该协议由正文、三个附约和一个议定书组成,其目的在于建立一套公平、统一、中性的和客观的新的国际估价制度。现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该协议。该协议中采用了六种海关估价方法:(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2)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3)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4)倒扣法;(5)估算法;(6)合理的方法。
这些方法必须依次使用,“成交价格”成为估价中最重要的方法。由于签约国进口贸易量占全世界进口贸易总量的75%,所以世界进口贸易的3/4采用了关贸总协定估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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