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55页(209字)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

在现代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但是,不可因此将合意的达成与合同的成立混为一谈。在英美法上,达成合意仅是成立合同的一个阶段。合同之完全成立,还须有对价(Consideration)或者盖印(Seal),否则合同将不得成立。

在大陆法系之德国、法国以及我国一般无此项要求,合同之成立以合意之达成为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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