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7:26: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405页(415字)

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前教育、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

各国培训体系各异,但一般由中等师范学校、学院或大学负责实施。美英日等发达国家规定:必须修完作为普通教师所必需的各门课程后,再学习1至2年的特殊教育课程,才能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还有一些大学通过培训后提供一种既可在普通学校又可在特殊学样任教的双重资格证书。

苏联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则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直接从事特殊教育具体工作的教师,需要接受两年的专业培训;另一类则是大学缺陷学系4年制的缺陷学专业人员的培养。

中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亦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等特殊师范学校培养的特殊学校教师;另一类则是由高等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负责实施的特殊师范学校师资培训。在职教师亦经常采取各种方式如短训班、专题讲习班或报告会等进行培训和接受继续教育。

各类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特殊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研究、特殊教育理论、特殊教育课程、历史、方法以及教育实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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